三十姓鞑靼
见“鞑靼”(2488页)。
见“鞑靼”(2488页)。
?—1850清道光朝湖南瑶民起义首领。湖南新宁县人。瑶族。道光二十七年(1847),曾参与新宁瑶民首领雷再浩起义,为雷再浩得力部将。雷再浩失败牺牲后,在新宁聚集残部,重振反清力量。二十九年(1849)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襄宗皇建年间(1210—1211)。铜质。制作规正,钱文精美,带行体。
侗族地区独特的建筑物。又名“古楼”、“楼”、“百”。因楼内置鼓得名。明代已出现,今存者多分布于黎平、榕江、三江、通道、龙胜等县,均系清代所建。多位于寨子中央,为群众聚众议事、交流集会和夏夜纳凉之所。高
?—18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江宁将军万福之子。由官学生补内阁中书,迁侍读,历御史。乾隆五十年(1785),擢镶白旗蒙古副都统,累迁兵部侍郎。奉命赴山东、湖南、湖北、河南审定刑狱,均称旨,调户部
见“毛怜卫”(360页)。
元朝官员。字希古。蒙古族。倜傥有大志。至正五年(1345),由国子生登进士,授翰林修撰。旋迁河南行省员外郎。十一年(1351),调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与章伯颜、道童一起奋力抗御农民起义军的进攻,日夜坚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即街子工(撒拉语为安吐里,意为“六家村”)、查加工(撒拉语为奥提根,意为“高处”)、苏只工(撒拉语为阿勒吐汉都,意为“六街道”)、查汉大寺工(撒拉语为奥勒米尺德,意为“大礼拜寺”)。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见“达头可汗”(731页)。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