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742)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阿弼达长子。初授副都统。康熙五十九年(1720),授参赞大臣。随振武将军傅尔丹由阿尔泰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擒宰桑贝坤。雍正元年(1723),袭都统。
赫哲族的一种选婚习俗。“说论”赫哲语音译,意为“烤肉叉”。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即以是否善于削烤肉叉为择婿标准。赫哲族认为善于削烤肉叉的必是劳动好的和捕鱼打猎的能手。因此女方在接受男
?—1754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茂济喇克之子。雍正元年(1723)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为该旗第一任札萨克。
见“脱原保”(2081页)。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见“康国”(2100页)。
亦作“挞不也”、“塔不也”、“塔不烟”。契丹语音译,意为“耕田者”,后被借入女真语中。此词在契丹语中,应产生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父匀德实开始教民稼穑时,被女真语借入,亦可能在金献祖完颜绥可徙居海古水,
壮族青年男女社交风俗。流行于广西左江、右江、柳江流域。每年春节期间或三月三举行。届时,男青年裂布为帕,带往歌圩上,在对歌中如遇到意中人,即将布帕予之;女的答以绣花鞋或汗衫、绣囊、绣球等物,作为相互爱慕
参见“桑昂曲宗”(1965页)。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