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1883—1952清宗室大臣。字亦云,自号书癖。醇贤亲王※奕譞第五子,※宣统帝父。光绪十年(1884),封不入八分辅国公。十五年,晋镇国公。十六年,袭封醇亲王。二十六年,补授内大臣。翌年,授头等专使德
清※宗室中无爵位者的称谓。乾隆八年(1743)定:亲王妾媵之子,考授三等辅国将军,贝勒、贝子妾滕之子,考授奉恩将军;亲王以及贝子诸爵,其“妾婢”所生之子,皆不予授封,俱为闲散宗室。十三年(1748),
即“清会典”(2108页)。
?—1717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郭尔罗特氏。博罗兑次子。康熙十三年(1674),以恩监生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定南将军希尔根攻取广信府,败敌将郭兴等于贵溪县城北。又败敌都统易天锡之众7千余。攻克抚州
566—595北周宣帝※宇文赟皇后,鲜卑尉迟氏。蜀国公尉迟迥之孙女。有姿色。初适杞国公宇文亮子西阳公宇文温,以宗妇例入朝,为赟逼幸。及亮反,温被诛,被召入宫,拜为长贵妃。大象二年(580)三月,立为天
丁零之一部。因居定州而得名。定州治卢奴县(今河北定县),即原中山郡所在,故又称中山丁零。与西山丁零(太行山以西)邻近,常相犄角,敌来则入山,敌退则复出,历为统治者难治之地。定州境内还有常山(治今河北元
1492—?东察合台汗国王子。阿黑麻汗(也称土鲁番速檀)之子,为哈密忠顺王※罕慎女所生。弘治十七年(1504),年13岁,哈密头领阿孛剌与其父谋,欲以其取代哈密忠顺王陕巴,遂迎居于哈密近地剌木城,迫陕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哥吉河等4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塔拉河卫,并说塔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
见“捕喝”(1854页)。
见“阿伏干氏”(1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