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交换婚

交换婚

一种集团与集团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交换妻子或丈夫的婚姻形式。萌芽于两合氏族外婚制阶段。当时禁止男女在本氏族内互相婚媾,而是甲乙两氏族结成互婚联盟,各以对方氏族之异性为夫妻。此称直接交换婚。由于两个氏族之间男女人数很难大体相当,以及生产进步与自然选择作用等的影响,在两氏族交换之外还有三氏族或多氏族之间的三角交换或多边交换。进入交换圈的氏族越多,男女人数也容易达到平衡。此类交换亦称间接交换婚。氏族制解体后,交换婚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表现为2个家庭或两个男子之间互换女子。通常有3种情况:第一为对等交换,即2个男子各以一个姐妹或血缘近亲女子互换给对方为妻。若交换两家同时举行婚礼,又名“同期交换婚”。各民族中过去流行的姑舅表婚或姑舅表交错从表婚,虽系交换婚的特殊形式,仍属对等交换范畴。第二为优惠交换。可分为2类:一为“信用交换”,即男子当时无适龄姐妹与对方互换,而是承诺将来还给对方一女,便先得到妻子;二为“任意交换”,即得到新娘的男子,获准今后有条件时还给对方一女为妻,无条件时可以不还。第三为补偿交换。在阶级社会里,妇女被视为男子的私有财产,双方男子在交换时,按新娘的美丑、年龄确定女子的身价,由身价低的一方向身价高的一方支付一定的实物或现金,作为补偿。中国古代不少民族盛行交换婚;南诏王阁罗凤之姐嫁白崖诏主生时傍,时傍又将女儿嫁给阁罗凤;鲜卑慕容元真把女儿嫁给昭成帝什翼犍,昭成帝遂以烈帝女妻慕容元真;北凉沮渠牧犍亲自把妹妹送给北魏太武帝做左昭仪,不久,牧犍即娶到太武帝的妹妹武威公主;东西魏帝室竞相与柔然可汗阿那瓌行交换婚,结为姻好等。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土、裕固、哈萨克、赫哲、畲、黎、珞巴、傈僳、高山族中的曹人和布农人、彝族支系他鲁人、福建宁化汉族客家人等,均存在两个男子互换姐妹为妻的风俗。通过姑舅表婚或交错从表婚以达到换妻目的之婚俗,更在许多少数民族中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交换婚造成不少毫无爱情的婚姻,但也有学者认为,它有助于限制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婚的发生,有利于巩固一夫一妻制。

猜你喜欢

  • 高附

    西域古国名、城名。见《后汉书·西域传》。习俗似天竺(印度),善贸易,国富。曾附属天竺、罽宾、安息,后属大月氏贵霜王朝。《魏书·西域传》:阎浮竭国,都高附城。《新唐书·西域传》作迦布罗,为大城。《元史·

  • 温布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寺院“译仓”主持者的称谓。系终身职,由寺院大活佛委任本人的兄弟或近亲充当,不经选举考试。掌管寺院行政与经济大权,管辖下属寺院,可派代表到部落办事。兼管司法、监狱。地位仅次于活佛,

  • 扎葛尔卜

    明代乌思藏地名。又译答噶尔。即今西藏达孜。宣德元年(1426)十月,明中央政府升其寨官领占巴、头目昝卜巴俱为都指挥佥事。赐银印、诰命。

  • 卡伦侍卫

    清廷遣※侍卫充新疆驻守卡伦领班人。此制始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例由京城禁廷一、二、三等侍卫及护军参领等派出,给予行装、生活资助,三年更换一次。如塔尔巴哈台配备12员,乌什配备11员。二十八年,叶

  • 突董

    唐代回纥汗国梅禄(大臣)。又作董突。回纥合骨咄录毗伽可汗顿莫贺叔父。唐德宗建中元年(780),以“九姓胡”商人常冒回纥名,杂居京师,殖货纵暴,受德宗命率众归国,辎重甚盛,途至振武(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

  • 佛林河卫

    见“甫里河卫”(1048页)。

  • 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 率宾江卫

    见“速平江卫”(1841页)。

  • 军坊

    西魏至隋初府兵及其家属集中居住的城坊。据《周书·武帝纪》载,天和元年(566),曾“筑武功、郿、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诸城以置军人”。军府各领军坊,每坊置坊主人、佐2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开皇十年

  • 后赵高祖

    见“石勒”(4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