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勐
傣语,意为“本地人”或“建寨最早的人”。解放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农奴中一个等级,约占傣族总农户的55%。原为傣族古老农村公社成员,后农村公社在封建化过程中遭到破坏,土地所有权被领主篡夺,沦为耕种各级封建领主所给份地的依附农奴。除向领主缴纳各种贡赋外,还要承担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劳役。由于渊源于村社自由农民,直至解放前夕,一般仍依托于名义上的农村公社,占有使用较多的耕地和私人耕畜,为傣族农奴中地位较高的一个等级。解放后经过民主改革,这一等级已不存在。
傣语,意为“本地人”或“建寨最早的人”。解放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农奴中一个等级,约占傣族总农户的55%。原为傣族古老农村公社成员,后农村公社在封建化过程中遭到破坏,土地所有权被领主篡夺,沦为耕种各级封建领主所给份地的依附农奴。除向领主缴纳各种贡赋外,还要承担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劳役。由于渊源于村社自由农民,直至解放前夕,一般仍依托于名义上的农村公社,占有使用较多的耕地和私人耕畜,为傣族农奴中地位较高的一个等级。解放后经过民主改革,这一等级已不存在。
见“长昂”(364页)。
见“罔留”(2281页)。
1723—1775清宗室、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从曾孙。乾隆八年(1743),封三等辅国将军。二十三年(1758),以三等侍卫率健锐营兵千人败淮噶尔叛军余部,追至阿克苏,因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托明总纂。清咸丰二年(1852)成书。木刻本。3册,4卷,3万余字,卷1为疆域、沿革、星野、山川、关隘、古迹、村庄;卷2为风俗、物产、田赋、户口、寺庙;卷3为人物;卷4为艺文。
金、元表示文职品级的称号。金制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由吏部拟定。正七品以上文武官员皆须呈省以听制授。凡进士出身的皆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其余皆为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以进士为优,右职以军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见“哈察卫”(1638页)。
吐蕃大臣。又称琛尚野息。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先后任吐蕃大将、大相。曾驻军河陇,与唐久战不息。唐代宗广德元年(763),与达扎路恭以元帅职入侵长安,立广武王承宏为帝,改元,置
元朝将领。又名帖木儿。蒙古汪古部人。征行大元帅※按竺迩子。世祖至元四年(1267)兄国宝卒,子世荣幼,代袭职,为蒙古汉军元帅,兼文州吐蕃万户府达鲁花赤。后以其兄安边功,进昭勇大将军。十五年,讨擒叛王秃
元代以乃颜为首的东道诸王所发动叛乱。乃颜为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玄孙,所承袭封地广大,据有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东西两侧和辽东大部。至元二十三年(1286),见元廷全力防御西境,阴有叛意,轻漫朝廷。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