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乌骨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方言曰‘再休’,犹言‘再不复’也”,即“休再如此”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
蒙古语“彻辰汗”的异译,见“辛爱黄台吉”(110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都管伯克、都观伯克。“都官”,维吾尔语,意为“公署”。职司经理各处公文传递、记档、公物的分散、集中及外方来使供给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
书名。又名《真理的献礼》。宣扬伊斯兰教义的长诗。玉格乃克盲诗人阿赫马德(又译阿合买提)居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市)时撰。连同题跋诗共500余行。12世纪末或13世纪初成书,并以此诗献给当时喀什噶尔异密(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善”,乃“大菩萨”、“神”。相传水族始有7个祖公,水族分别是7个祖公的后裔,故定期向祖公致祭。拜祭时有7个善组织参加。善实为一人形岩石,以为神祖,拜之。12年或6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与苗族支系之一的自称相同。疑为苗族的一种别称。分布在辰、沅、靖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其名称仅见于南宋诗人陆游所著《老学庵笔记》。其民焚山而耕,种植粟豆。其地今为苗族聚
见“移剌捏儿”(2068页)。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一作奥理。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梅只部、※堕瑰部合并,名依旧。为圣宗时34部之一。
过去广西大瑶山瑶族信奉的主要神祗之一。传说教民种植五谷,故又称五谷之神。每村都有供奉,还有以一姓供奉的,有供奉于社庙中,有以石头为神像,供于大树下。一般每年阴历二、八月中某一天为祭日,由“师公”负责主
约1270—1350元曲家、诗人、书法家。回回人。原名薛超吾,或作薛超吾儿、薛遮吾尔。字昂夫。出生于官宦之家。先世由西域东迁,落籍怀孟(今河南沁阳县),后宦迁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市)。幼喜文学,曾师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