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5—1763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第十二子。康熙四十八年(1709),封贝子。屡从帝巡幸。五十六年(1717),署内务府总管。寻掌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六十年(1721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罗人”。他称阿条。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元阳、金平、罗平、西畴、镇沅、祥云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吐谷浑之省称。见“吐谷浑” (766页)。
清末武术米家。河北沧州孟村镇(今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回族。系六合门。为“大刀王五”师傅李凤岗之叔。有奇力,性负气。据传有镖客喊镖过其门,冠铭愤怒,因驰马追之,超其前,有石坊,以手攀坊梁,以股夹马,马跳
?—1388明代云南麓川傣族头领。又作刀厮郎。洪武二十一年(1388),从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内侵,至马龙他郎甸之摩沙勒,为明军所败。旋受命充悉剌(敢死队)头目,率兵,号称30万众,象百余,攻定边。遭
“蔑孤”,契丹语,又译作“蔑古”。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大蔑孤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
即“恒滚河”(1723页)。
元朝官署名。掌也里可温教(又称景教,即基督教聂思脱里派)和十字寺(教堂)祭祀等事宜。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始立,秩从二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升正二品。省并全国也里可温掌教司7
?—1868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称吴亚忠、吴阿忠。广西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县)渠卢村人。壮族。咸丰年间(1851—1861),随父※吴凌云于广西左、右江一带抗击清军。咸丰十年(1860)八月
吐谷浑王族慕容明号,因居乐州故名。见“慕容明”(2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