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
?—999辽代名将。字韩隐。契丹族。为于越※耶律曷鲁之孙。史载其性明敏,外荡内质,不善生产。保宁元年(969),以枢密使萧思温举荐,与辽景宗论政,受器重,妻皇后侄女,命节制西南面诸军。时曾领兵南下援北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亦为地方政权名。元时,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元史》作“帕木古鲁”)。至正二十五年(1365),顺帝封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明承元制,洪武五年,(1372),仍以
即“拜生达”(1663页)。
?—1207金大将。本名临喜。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人。女真族。仆散民。左丞相※仆散忠义子。少以世胄,充近侍奉御。大定十五年(1175),娶韩国公主,擢器物局副使,特授临潢府路赫沙阿世袭猛安。历近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工”。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雇工的称谓。雇工分长工(拉祜语称“卧结”,意为“奴仆”)和短工(拉祜语称“戛八”,意为“帮工”)两种:长工除与主人一道参加农间劳动外,还要担负砍
见“炭山”(1651页)。
波斯语mirakhur音译。官名。掌管汗的马匹和出巡事务,大致相当于秦汉时代的太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见“真相台吉”(1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