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净法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戒嫉妒;不听邪说,自持主见;温语寡言;担当重任,度量宽宏。因共十六条,故名。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戒嫉妒;不听邪说,自持主见;温语寡言;担当重任,度量宽宏。因共十六条,故名。
见“扎也”(190页)。
亦称“鸠民”。僚人的一支。汉晋时分布滇西及牁古、益州二郡间的兴古郡(今云南东南之文山、红河两自治州一带)。出自古代百越族系之一支,发展为壮侗语族诸民族,与今仡佬族亦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古代维吾尔人印章。有汗印和伯克印之分。汗印,金属制成,形正圆、直径2寸余,印色用红;伯克印,也金属制,圆而有蒂,直径寸余,印色用黑。印文首镌年份,次镌父名,下镌本人名。伯克中惟阿奇木、伊叶罕有印,余俱
明宣德时广西壮族起义首领。广西思恩县人。宣德(1426—1435)初,因不满地方官府欺榨,聚众举事,攻占思恩县大、小富龙三十余峒,固守险阻,以拒官军。后被官军夹击所败,被俘遇害。
书名。唐刘禹锡(772—842)撰。30卷,外集10卷。禹锡字梦得。其先世为匈奴独孤氏,北魏东雍州刺史刘亮七世孙,生于浙江嘉兴。精于古文,善五言诗。贞元(785—805)进士,曾任淮南节度使杜佑之掌书
见“珍州”(1562页)。
元、明两代授予藏传佛教首领的最高封号。蒙古至元七年(1270),萨迦派教主八思巴初受此封,十七年(1280),八思巴卒后,忽必烈赐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开教宣文辅治大圣至德觉普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县)。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族地置阿昔洞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参见“阿昔洞簇长官司”(1248页)。
①傣语音译,意为“田”,除泛指水田外,又是旧时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计算土地面积和交纳官租数额的单位名称。每“纳”约相当于四分之一市亩。 ②居住在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区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区的纳西族自称
裕国族喇嘛教寺院之一。位于甘肃省肃南县城西北约35公里处,建于清雍正十一年(1733)。有经堂81间及绘塑佛像等。乾隆五十一年(1786),增建佛化堂11间,广度茶房10间,门楼3间,建筑巍峨,所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