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西魏、北周大臣。字达摩。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世原居漠北,与鲜卑拓跋氏俱起,以部落名为姓。西魏司空※若干惠子。少深沉,有识度。大统(535—551)末,袭父爵长乐郡公,尚宇文泰女。西魏废
贵州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包括黔西、大方等黔西北地区)彝族安氏土官宣慰司衙门的官制。据《水西土官制度略》载,九纵指自上而下的九等官,即更苴、穆魁、魁、补木、器脉、
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群体。家庭成员按年龄、辈份划分成
?—530北魏末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游击将军元长生子。善骑射。年二十,任员外郎。孝昌(525—527)中,以太尉奉使北上慰劳镇压六镇义军之广阳王元渊等。路经秀容川,结识尔朱荣,约为兄弟。未几,
独龙语音译,即木锄。见“时而魁”(1068页)。
见“爱哈卫”(189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1914—1955近代文史家。字寿孙,笔名殷尘。上海市人。回族。祖籍浙江嘉兴。幼好文史,聪敏过人。有志于甲骨之学,尤精拓墨,10余岁即与章太炎谈论殷墟甲骨,为章所折服。1936年东渡日本,专研甲骨文,
?—981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筠族父。太平兴国四年(979)以银州刺史职随继筠助宋太宗征北汉,率蕃汉兵沿黄河列阵,渡河逼太原以张军势。六年(981),因李继捧嗣位,宗族
?—1348元朝大臣。又译乃马台。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五世孙,嗣国王忽速忽尔之子。成宗大德五年(1301),讨叛王海都、笃哇,以功授宣徽院使。仁宗延祐七年(1320),迁岭北行省右丞。英宗至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