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撒里
见“王政”(202页)。
见“王政”(202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见“马九皋”(160页)。
南北朝时天门郡少数民族的总称。以郡名为族称。古代称※荆蛮,汉代称※武陵蛮。传说为※廪君或※槃瓠之后裔。分布在今湖南石门地区。其地多深山险阻,人迹罕至。南朝宋元嘉(424—452)年间,以天门郡溇中令宗
见“哈兰城卫”(163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博啰卫,并将正统后设波罗河卫作博啰河卫。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寺庙办事人员。地位在※尼尔巴之下。数目不定,根据需要设置。分掌寺庙各种杂务,如寺庙所属牛、马、羊群以及土地的经管与买卖、建筑工程的监督等。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我国台湾高山族泰耶尔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泰耶尔人约有6万,居住在台湾北部,台中埔里以北广大山区,浊水、北港、大甲、大安、后垅、大嵙崁、大南澳、大浊水、达奇里、木瓜等溪流域,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明代。操苗语川黔滇方言的一种次方言。主要分布在黔省中部,平越(今福泉)、麻哈(今麻江)、龙里、清镇、贵筑(今贵阳)、修文等地。明天顺二年(1458),爆发了苗民干把珠率领的农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