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扇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相博(交换),作为信物,谓之“博扇”。归告父母,由父母遣媒行聘,筹办婚事。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相博(交换),作为信物,谓之“博扇”。归告父母,由父母遣媒行聘,筹办婚事。
傣语音译,意为“官家的奴隶”、“家奴”。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的家奴。主要来源于罪犯、战俘和奴生子。蓄奴少者1—2户,3—5人,多者20余户,50—60人。主要为领主从事家内劳动,也参加一些农业劳动
见“完颜宗弼”(1158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回族社团。1933年成立于山西太原。发起者有马君图、尹光宇、马子静、马淳夷等人。宗旨为广布伊斯兰教教义,译印标准《古兰经》,选印古今名著。曾支持杨仲明等著名经师,翻译出版《古兰经大义》。曾于1937年
见“伽色尼”(1098页)。
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又作段郁兰。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辽之弟(一作子)。被拓跋代封授为抚军将军、冀州刺史、勃海公。晋咸和九年(334),受兄命,与慕容翰攻柳城,败慕容汗援军于中尾谷。成康二年(33
见“移剌捏儿”(2068页)。
见“契丹枢密院”(1566页)。
中国伊斯兰教回族寺。原名宁固寺。又称凤凰寺、金顶寺、陕西大寺、陕甘大寺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始建于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四十六年增建,以后又多次修缮。原有面积6千多平方米,现存3千多平方
藏语音译,意为“内相”。吐蕃主管内政之官。有大、中、小之别。详见“曩论掣逋”(2589页)、“曩论觅零逋”(2589页)及“曩论充”(25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