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金末投蒙将领。契丹族。为河北西路安抚使※耶律忒末子。早年仕金。成吉思汗九年(1214),率众3万随父投蒙,入蒙后授招讨使。十六年(1221),从父略邢、洺、磁、相、怀、孟等地,多获战功。次年,父致仕,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
即“高泮弼”(1915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山神”或“山鬼”。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系与傈僳族的基本经济活动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神。被认为是自然和村社经济活动的主宰者,山、石、土地、树木、水等均属其所有,故在每年开始从事农
见“吉里迷”(681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札布噶河源。东至烘乌,接本部右翼后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本部中后旗界;南至莫霍尔噶顺,接军台及本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哈喇乌苏,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主
见“木鹿城”(257页)。
金末投蒙将领。契丹族。为金尚书奏事官脱迭儿子。史载其善骑射,能通诸国语言。早年仕金,奉使克烈部王罕所,见金衰蒙盛,遂投蒙,入蒙后,出入战阵,参预机谋。宋嘉泰三年(1203),铁木真与王罕盟破,投铁木真
西北古族八政权总称。春秋时,分布地区:陇西有绵诸、绲戎、翟戎、䝠戎;岐、梁山、、漆之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诸戎。各分散居溪谷,自有君长,臣属于秦。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