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丹特穆尔
见“伯颜帖木儿”(1093页)。
见“伯颜帖木儿”(1093页)。
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黑城。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设卫,二十八年筑城。城墙周长约10里,四墙正中开门,并筑有翁城。今城墙残断不全,最高处约5米。解放前在遗址西门内外挖掘出两块方砖,上面刻有“洪武二十八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后置。辖地含今广西百色、钦州、南宁、贵县、河池等地区及越南北部。治所一说在临尘县(今广西崇左),一说在象林县(今越南境)。居民有“骆越”或称“瓯骆”(今壮侗语族诸民族及京人先民
蒙古语音译。又作“贵由赤”、“桂齐”。《元史语解》释为“善跑人”。《南村辍耕录》称:“贵由赤者,快行是也”。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据《南村辍耕录》,元廷每年在大都(今北京)或上都(
?—1868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凯塘(今凯棠)人。苗族。家贫,少习武功,素有“百人敌”之称。咸丰(1851—1861)初,受白莲教和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与苗民※高禾组织台拱、黎平、古州(今榕江)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契丹族强大后对东北女真民族的一种不等价的交换。契丹建国后,对女真设有榷场,进行贸易往来,女真以北珠、人参、生金、松实、白附子、蜜蜡、麻布之类交换,契丹有意压价,欺行霸市,并对女真人进行凌辱,此谓“打女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开创后金汗业的功臣五人立为理政听讼大臣。此五臣即:※额亦都、※安费扬古、※费英东、※何和礼、※扈尔汉,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擢居此要职。战时率领八旗兵出外征战,平时在内佐理政务和
见“阿旺洛桑丹白坚参”(1251页)。
见“耶律孟简”(1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