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左翼中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哈绥河。东至济尔哈朗图,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界;西至珠赉布拉克,接本部右翼后旗界;南至霍里木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巴勒齐尔,接本部中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隆二十四年(1759)析亲王德沁札布所领旗丁户置,授其次子一等台吉齐旺多尔济为札萨克。三十八年(1773)以罪革爵,仍恩授其子三都布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降袭公品级,缺出请旨。后该旗札萨克仍皆以公品级一等台吉继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哈绥河。东至济尔哈朗图,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界;西至珠赉布拉克,接本部右翼后旗界;南至霍里木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巴勒齐尔,接本部中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隆二十四年(1759)析亲王德沁札布所领旗丁户置,授其次子一等台吉齐旺多尔济为札萨克。三十八年(1773)以罪革爵,仍恩授其子三都布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降袭公品级,缺出请旨。后该旗札萨克仍皆以公品级一等台吉继袭。
?—1874亦称“阿碌”。清代台湾高山族抗日首领。台湾南部琅峤牡丹社头人。高山族。同治十年(1871),琉球土人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于牡丹社附近登陆,为当地高山族人误杀。琉球当时本属中国领地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1592——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九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阿拜、塔拜征东海呼尔哈部。十一年,奉命掌正黄旗。天聪四年(1630)三月,从贝勒阿敏驻永平。明军
古代社会基本具备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指存在于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共同体,即分别存在于原始社会晚期、奴隶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时期的人们共同体。他们是
参见“哈孜伯克”(1639页)。
明代彝族文物。成化二十一年(1485),由贵州水西宣慰使安贵荣主持铸造。钟周围刻有彝、汉铭文上下各四幅,记载安贵荣夫妇塑佛像、铸钟以及安放于永兴寺的经过。钟上所刻彝文文字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彝文。现存贵
?—1769或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字松崖。内大臣德音之子。乾隆四年(1739)至十二年(1747),历任副都统、侍郎,湖南、山西、山东巡抚。在兵部侍郎任上,奉命巡察东北,首倡于吉
见“庙丁”(1498页)。
? —1733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又名田明如,号碧峰。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甘霖之次庶子。初为通州州同。后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康熙五十二年(1713),以放肆,为左都御史赵申乔劾,
西夏文译汉文兵书。为曹操、李筌、杜牧注。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1.5×14.5厘米。残存101面。版口印“孙子中”或“孙子下”及页码。正文单行大字,面7行,行12或13字,行间有竖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