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初回族学者※马注撰。10卷,康熙二十二年(1683)成书。作者一生专攻伊斯兰教典籍,以其研究所得,撰成此书。全书由译、著两部分组成,著作主要是有关宗教哲理、教义、民俗方面的论述。涉及面广,论究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 “果只”,又译作“果直”,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有4※闸撒,名“牒耳葛太保果直”、“老昆令公果直
古国名。党项羌族所建,因地处宋朝之西,故称。自称大夏,又有白高大夏国、邦泥定国、梅那国等称。自唐末远祖拓跋思恭起,世为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宋初,李继迁抗宋自立,子德明与孙元昊继向河西走廊发展,击败回鹘。
见“众狄”(837页)。
1729—1796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阿柔鲁德山下之阿尼家族。被确认为阿旺洛桑丹白坚参转世之呼毕勒罕。在大堪布赤钦·丹白尼玛主持下,于雍正十一年(1733)在古尔寺坐床,拜曲贡徐瓦为经师。1
?—约1769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阿卜尔嘛密特、阿布尔班必、阿布勒巴木比特、阿布尔玛木比特。※头克汗第三子。原为“左部(中玉兹)汗”。后阿布赉汗势力强大,逐步退居土尔克斯坦城(今哈萨克斯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东吾之子。东汉永元(公元89—104)初年,父死,袭首领位,将部落徙居安定(今甘肃镇原东南)。末年死,子麻奴立。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