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见“耶律宗真”(1315页)。
1039—1092金世祖。亦作核里颇。女真完颜部人。景祖※乌古迺次子。有器量智识,深得父宠爱。辽咸雍十年(1074),父死后继任部落联盟长,后人称“劾里钵联盟”,并袭辽朝授予的节度使称号。为巩固在联盟
见“荆州蛮”(1583页)。
见“赤峰县”(1013页)。
见“萧合卓”(1993页)。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椒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永兴西北。辽灭渤海后,其民与椒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并为一县,以其名称之,上置耀州(治所在今辽宁营口县北岳州城)统之。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属镇康路。洪武十七年(1384),置湾甸县,旋为麓川所并。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近麓川,地广人稠,设湾甸长官司。三年,升为州,治所在今云南昌宁
见“太和宫”(273页)。
?—1364元朝大臣。又译普化铁木儿、普化帖睦尔。答鲁乃蛮氏。字兼善。行台御史大夫帖木哥之子。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任福建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一年,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二十四年,因拒为张士诚请封吴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