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真府学
见“女真学”(146页)。
见“女真学”(146页)。
清代末年统治新疆政策的重大变革。新疆古称西域。自汉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建立西域都护府以来,历代中央王朝都在这里设官置治,进行有效管辖。清代,清朝统治阶级为分化各族人民的反抗意识,在统一全疆地区后,
拓跋鲜卑北魏前期之分权互督地方官制。北魏建国后,对占领的大片汉人聚居农业区域,既袭用汉魏旧制,又实行三长官制以加强控制。天赐三年(406),道武帝拓跋珪正式设置地方官,“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滇东北地区。约成书于清初,作者不详。主要记载水西(今鸭池河以西,大方、黔西二县及其周围地区)、茫部(今云南镇雄县一带)两个统治家支晚期的史事传说,尤其详细地记述了这两个家支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见“穆亮”(2555页)。
清咸同年间贵州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天柱县坝平人。侗族。秀才出身。咸丰十一年(1861),响应太平天国在坝平发动起义,众至万人。攻皮厦,因清军及当地土豪联合镇压,坝平陷,率军至梁上、巴野(今三穗县属)
1872—1924民国时期将领。字鼎臣。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清光绪年间在土默特陆军第二营当兵。1911年升第三连连长。因不满北洋军阀强行解散该部队,率军起义,经调解仍保留军队番号。1913年改编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为长沙国。王莽时,称填蛮。属荆州。东汉复为郡,辖县13。隋开皇(581—600)中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
清朝将领。朝鲜族。韩氏。满洲正黄旗人。一等参将韩义之子。初授一等侍卫,累迁正红旗满洲副都统。康熙十一年(1672),迁护军统领。十四年(1675),从内大臣佟国纲率师驻宣府(今河北宣化县),备御察哈尔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