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斯德
见“商卓特巴”(2093页)。
见“商卓特巴”(2093页)。
见“好屯河卫”(937页)。
高车之一部。又称阿伏至罗国、阿至罗国,亦称副伏罗氏、覆罗氏。高车十二姓之一。原分布于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5世纪初,柔然统一漠北后,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该部首领阿伏至罗为
行政区划名。清光绪年间改叙永厅置。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明为叙州府。清顺治(1644—1661)初,因明制,析永宁卫隶贵州威宁府。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卫为县。雍正五年(1727),厅地并入县,改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入居西河(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后,郎氏骨都侯驻屯定襄(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领部众助汉戍边,御北匈奴。
见“破六韩孔雀”(1847页)。
湖泊名。蒙古语意为黑水湖。也称西海子。位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察素齐西南,是天然内陆湖,面积4.46万亩,水深3米,湖面呈不规则的多边形。海拔988.5米,湖底杂草丛生,盛产鱼虾。明清时期沿湖一带为蒙古土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即“谈马颜”(19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