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速把亥”(1840页)。
西域地区特产的一种棉织品。以龟兹所产尤佳,常以之代钱货。大中祥符三年(1010),龟兹王曾遣使贡于宋。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
见“仓央嘉措”(321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据其家谱,汉代本为太原人,远祖文林仕高丽(高氏),为西部将。历传8世至其曾祖乐德,始为渤海人。辽天显元年(926)一月,辽太祖阿保机灭渤海国,改渤海为东丹国。三年十二月辽太宗耶律
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书名。亦称“女真馆华夷译语”。明代编。具体编者失载。为女真馆“杂字”和“来文”汇编,是解读女真文字的辞书性质的工具书,也是研究明代东北民族关系的史料书。共有两种,一为永乐年间四夷馆编的有女真文字且“杂
契丹语,又译作“柳湿”。契丹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柳实为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下之一抹里。是语又作河名,《辽史·营卫志》:“曷术部
参见“三教理”(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