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玛
见“巴拉人”(410页)。
见“巴拉人”(410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之子晃火帖木儿于延祐五年(1318)始受封。其子火儿忽于泰定四年(1327)袭封。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1527—1602)撰。20卷。为李氏诸书之选集。卷1—13为《答书杂述》,亦即《焚书》;卷14—17为《读史》,即摘录《藏书》中史论部分;卷18、19,为《道原录》,即《说书》
西魏起义首领。又作刘平。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原为稽胡帅,后附西魏,官夏州(治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刺史。大统七年(541)三月,举兵反魏,据上郡(治今陕西韩城县南)。不久,为大都督于谨所败
古郡名。东汉建安二十年(215)置。治所在九原(今山西忻州市)。西晋惠帝时改晋昌郡,后复旧称。为并州六郡国之一,下领九原、定襄、兴中、广牧、晋昌5县。建武元年(304),新兴匈奴人刘渊于左国城(今山西
见“比丘”(188页)。
①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每村两人。由差巴(支差者)公推、土司认定。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炊具等。无报酬,不享有任何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见“佛阿拉”(1096页)。
论著。治理邕州羁縻州论文。一篇。北宋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世称荆公,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撰。内称:应根据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之实际情况来治理少数民族地区,涉及今广西壮族地区社会
1622—1655清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之孙,镇国公韩岱长子。顺治二年(1645),封奉恩将军。六年(1649),封三等辅国将军。八年,晋封辅国公。十二年二月卒,谥悫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