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满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3斗。 ③土地面积:1巴特满土地指1巴特满小麦籽种所播种的土地面积。
元置。“灰亦儿”,今有人认为乃“乌裕尔”的古译。元至治元年(1321)置。治所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乌裕尔河龙安桥以南地方。
见“窝笃”(2297页)。
汉代匈奴骑兵。汉朝将归附的匈奴人编为骑队,称“胡骑”,驻池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者,称“池阳胡骑”,受胡骑校尉统领,但不常置。也受遣出征,神爵元年(前61),曾随赵充国击西羌。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
书名。壮族风俗志书。1篇。北宋吴处厚(字伯固,福建邵武人)撰。作者在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任大理寺丞时,曾到广南西路宾州(今广西宾阳一带)审理讼案,见到当地居民“相呼不以行第,唯以各人所生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
见“李存勖”(1030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和硕特人专称。首领主要为固始汗、哈纳克土谢图,色棱哈坦巴图尔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起相继移住,初分左右两翼,由固始汗子10人分领。左翼达延汗、鄂木布、达兰泰、巴延阿布该阿玉什。
参见“阴山”(933页)。
清军与张格尔叛军的一次战役。道光六年(1826)夏,张格尔裹胁南疆维吾尔族万余人作乱,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田相继陷落。清廷授长龄为扬威将军,杨遇春、武隆阿为参赞大臣统兵往征,约期会于阿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