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木齐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任。清廷改编卫拉特诸鄂拓克为旗时,德木齐原则上补为佐领。 ②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俗称二喇嘛,辅佐※达喇嘛管理寺庙庶务和会计,一般是选善于办事的喇嘛充任。地位在达喇嘛之下。有的寺庙设掌印务的德木齐,于印房轮流住宿值班看守。配有随从格隆1人。月饷银2两8钱、米1石5斗。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一作“金珠”(藏语意为“目如龙”)、“格当公巴”(藏语音译,意为“九坝”,寺庙名)。宗政府驻格当村,故名。位于珞瑜地区东端、波密的西南部。原为达木村珞
?—1439明代东蒙古蒙古勒津(满官嗔)部领主。《蒙古黄金史》作蒙哥。※阿鲁台弟。据《蒙古源流》等载,永乐(1403—1424)间,东蒙古(鞑靼部)与西蒙古(瓦剌部)为争夺蒙古霸权,互相仇杀,瓦剌首领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两级基层行政设施。有的城关隅下分若干坊,有的城关只分为若干隅或若干坊,无两级之分。隅设隅正,坊置坊正,由当役之诸色人户中轮流充当,任期1年或1季。有时一隅或一坊
契丹语。 ①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天祚皇帝※永昌宫。 ②部族名。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西走,会见18部王众,其中就有敌剌部。③见“敌烈部”(1
?—1798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舒穆鲁氏。武英殿大学士舒赫德子。乾隆十一年(1746),由文生员授蓝翎侍卫。十九(1754)、二十二年,两次因父获咎发往黑龙江。三十七年(1772),官正黄旗满洲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代,除单于所出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外,与呼衍氏、须卜氏、兰氏并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单于辅政大臣左右骨都侯,左右尸逐骨都侯等异姓大臣多出自该族,主断狱
即“头人会议”,也称“最高会议”。旧时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名。一般逢土司逝世,讨论其发丧和继承问题,或商定大头人的任免等重大事件才召开。除四大“涅巴”(管家)参加外,势力较大的大头人以
798—816唐代南诏第八世王。又作券龙晟、劝龙成、龙蒙盛。乌蛮,姓蒙氏。寻阁劝之子。元和四年(809),父卒,嗣位,受唐封袭南诏王。五年,改元龙兴。数遣使赴朝入贡。费金3千两铸佛三尊,送置佛顶峰寺。
见“兀兰卫”(108页)、“兀刺卫”(109页)。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