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协领公署
见“托河路”(752页)。
见“托河路”(752页)。
?—1876清朝将领。四川盐亭人。回族。由行伍历官千总。咸丰二年(1852)从军广西,后调安徽参加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升游击,赏“执勇巴图鲁”名号。后以三品顶戴署理皖南镇总兵,先后在安徽、湖北、浙江、
其与义都部落称为“戈巴盎”的内涵相同。见“※赫戈木”(2421页)。
古地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灭义渠戎国后置,辖泾河上游、马莲河、清水河等广大地区,西北以黄河为界。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安定郡,将泾河上游、清水河划出。原为戎狄居地,秦时有义渠、朐衍诸戎,郡
即“巴儿忽”(407页)。
古族名。百越族后裔,一说为百越的一支。其名最早见于《后汉书·灵帝纪》。分布甚广,汉末至隋唐时主要散居于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湖南等省的边远山区。“依阻山险而居”、“俗好武习战”、“不纳
清代藏族学者。道光八年(1828),著有《德格土司传》,详载德格地区(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司家族史,是研究该地藏族历史的重要史料,颇有声誉。有木刻版传世,版存德格印经院,共54版。1968年捷克
见“和硕特南左翼后旗”(1453页)。
又称军马田地、军马田。明代西北地区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及西宁三卫“纳马之族”(向中央王朝交纳马匹的民族)所垦牧的田地。按政府规定,这些土地可以马代赋,只纳马,不纳粮,不出差科,不编入
见“格根额尔德尼”(1810页)。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