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神箭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折箭教子的故事,阿柴临终前召集20子,用折单箭或19箭的方法告诫诸子“单者易折,众则难摧,戮力一心,社稷可固”。遂沿袭成俗,供之以求閤家和睦平安。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折箭教子的故事,阿柴临终前召集20子,用折单箭或19箭的方法告诫诸子“单者易折,众则难摧,戮力一心,社稷可固”。遂沿袭成俗,供之以求閤家和睦平安。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
542—557北周建立者。俗名陁罗尼。557年在位。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西魏大丞相※宇文泰第三子。9岁(一说7岁),封略阳郡公。魏恭帝三年(556)三月,
见“萧瑟瑟”(1999页)。
见“萧阳阿”(1993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一作失活。唐时内附,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唐置信州,隶营州都督,处契丹乙失活部。及李尽忠率众叛唐据营州后,于翌年迁于青州安置。未几,还,隶幽州都督府,寄治范阳县。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68年,凡1年。
见“阿悉结”(1216页)。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草书,蝴蝶装。除最后一章稍残外,全书保存基本完整。共77面,页面24×14.7厘米,面7行,行20字左右。注释比正文低一格。原文为宋吕惠卿注本,前5页为吕注序译文。译者佚名
?—588南北朝时吐谷浑诸王之一。号高宁王。隋文帝开皇元年(581),降隋,受封大将军、河南王,居河南(今贵德、临夏黄河以南),以统部众。八年(588)卒。隋文帝令其弟树归袭,统其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