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卫
见“兰河卫”(623页)。
见“兰河卫”(623页)。
藏语“差新”、“差兴”、“差莎”、“差丹莎新”的意译。即支差的土地。民主改革前藏族地区称为※差巴的农奴从农奴主处分得的一种份地名。其条件是必须保证为农奴主支应各种徭役,或者还有实物、货币等,并被固着在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位于今土拉河中游。以浑部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浑部首领阿贪支为右领军卫大将军、刺史。隶燕然都护府。
?—1331察合台汗国汗。蒙古孛儿只斤氏。※笃哇子,※怯伯弟。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嗣汗位。与钦察汗月即别、伊儿汗不赛因各进本藩地图于元廷。同年,元廷颁布《经世大典》,附图称察合台汗国为笃来帖木
县名。藏语称“佳桑”,意为“铁桥”。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渡河沿岸。五代孟蜀时,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安抚司。宋因之,隶雅州。元置六安抚司,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鱼通万户府。后改六番招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元代云南阿僰万户府总管。哈尼族。※龙海基九世孙。13世纪中叶,元朝于安南(马关)老寨立阿僰万户府,任总管,辖礼社江以东至滇东南黔桂边境。
参见“拉孜”(1366页)。
1385—1438即一世班禅。简称克主杰。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名僧。藏族。出生于后藏拉堆多雄(今西藏昂仁境内)。贵族贡噶扎西之子。幼年拜凯珠僧格吉村为师,受沙弥戒,取法名克主杰·格雷贝桑。后赴昂仁、
见“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16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