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直懃驾头拔羽直
见“元羽”(225页)。
见“元羽”(225页)。
铁勒诸部之一。又作斛萨。游牧于独洛河(今土拉河)北,南接多览葛,有胜兵万人(一作7千)。先后附属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次年,唐以其地置高阙州,隶燕然都护府。
见“巴岳特”(410页)。
一般是指全世界的民族实现了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国学术界也常常把历史上某些民族被别的民族完全同化而称为消亡,如称匈奴、羯、淮夷等民族后来不再存在为“消亡”。参见“民族融合”(669页)。
?—1430藏传佛教噶举派僧人。又名王仁波切仁钦贝杰。藏族。曾任止贡寺座主。明洪武十八年(1385),明赐“必力工万户府印”。永乐十一年(1413),明帝封其为阐教王,并赐彩币印诰。领地在今西藏墨竹工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唐代置罗恭县,属应州。宋属绍庆府所领诸羁縻州地。元隶新添葛蛮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苗民酋长夭阿路以所管八寨地苗民归于朝。十二年,以夭阿路为安抚司,夭氏世袭
突厥语音译,意为“村镇”、“城堡”。旧时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基层行政单位。由同一地区的若干个村庄组成,并以一个较大村落为中心,管理附近的几个小村庄,相当于今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沿用至今
即“石抹仲温”(455页)。
见“契丹原字”和“契丹文字”(1565页)。
见“凡察”(129页)。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