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依特部
清代布鲁特(阿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提伊特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其首领伯舍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600余里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清代布鲁特(阿尔克孜)部落名。又译提伊特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五十二年(1787),其首领伯舍克以效忠清廷,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600余里伊兰乌瓦斯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见“沮渠蒙孙”(1513页)。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西州(治所在高昌)改置,隶安西都护府管辖。玄宗天宝元年(742),改称交河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复为西州,下辖前庭、柳中、交河、天山、蒲昌5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
古族名。晋代对※板楯蛮的一种称呼。据《华阳国志》云:“汉兴,亦从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复之,专以射白虎弜为事,户岁出※賨钱口四十,故世号白虎复夷,一曰板楯蛮,今所谓弜头虎子者也”。因其用弓弩射虎而得名。
见“碎叶水”(2351页)、
赫哲族的一支。一作奇楞斯勒。其意一说为“姓齐的人们”,或说“住在江边的人”。为黑龙江省同江县下八岔赫哲人对居住勤得利以上地区赫哲人的称呼;或说是这一地区赫哲人的自称,因其是从黑龙江中游鄂伦春族居住地迁
即南北朝时期的北魏,为区别于三国时期的魏国(曹魏),历史上也称后魏。参见“北魏”(529页)。
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为抵制流通于西藏地方的印度卢比,于道光二十年(1840)开始铸造,流通长达85年。银币正面中央有一八角形图案,背面中央为一花宝盆,上方有日月图案,四周为“扎西达杰”图案。面值白
?—166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书库尔岱青长子。随父率部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顺治十八年(1661),以父年迈,受禅,继位。继续奉行其父的既定政策,加强与清朝的和好联系,缓和与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组成部分。又作阿悉吉。叶川(今楚河)西,后分为两部:阿悉结阙部、阿悉结泥熟部。每部设一俟斤统辖,称阿悉结阙俟斤、阿悉结泥熟俟斤。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率众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