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
见“布努”(462页)。
指辽、金两朝专由渤海人组成的军队。渤海男子以骁勇著于世,有“三人渤海当一虎”之语。辽亡渤海国后,征其遗民服兵役,单独编制,并以渤海人为军官统之,战时驱为前锋。辽设有渤海军都指挥司、渤海军详稳司等。金兴
敦煌吐蕃文文献,伯字1552号卷子。系吐蕃令文。发自吐蕃逻娑(今拉萨)南的温江多宫。公元8世纪初至9世纪前期,此宫常为吐蕃赞普居住地,亦为礼佛之所。此敕令下达沙州安抚使(岱论)。内称:温江多王宫收到擦
即“纳失失”(1268页)。
藏语音译。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给土司官寨支应的一种差役名。给土司当随从、站岗、放哨或守官寨等。由百姓轮流充任,一般每年1次,每次5天。
见“倭里罕”(1889页)。
西夏译佛经。汉文本传为南朝梁代诸僧著,10卷。题款记皇太后梁氏和大明皇帝(惠宗秉常)御译。木刻梵夹本。有西夏时期御制序。前有忏法本事图,绘梁武帝妃郗氏化蛇、升天事,上有西夏文注释。存卷1及卷3—10。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
见“蒲类海”(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