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术
见“耶律合柱”(1310页)。
见“耶律合柱”(1310页)。
唐代奚族将领。文宗大和四年(830)率兵攻唐,为唐将李载义所败,被执。文宗赐冠带,授右骁卫将军。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
见“罗桑崔臣达吉嘉措”(1426页)。
契丹小字铜境。1971年出土于吉林省大安县红岗乡永合屯。现藏吉林省博物馆。以边缘阴刻汉字“济州录事完颜通”,故名。正八角形,边长9.5厘米。镜背正中有纽,纽上有系穿,四周留边,上下左右铸缠枝花纹图案。
①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兀鲁孙等。原意为“百姓”。随着蒙古部族、民族、国家的产生,也表示部族、民族联合体,并有了国家的含义。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蒙兀儿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