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1337伊儿汗国第十一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伊儿汗※旭烈兀后裔,※拜都汗之孙。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不赛因汗死,无嗣,诸王争立,内乱迭起,被斡亦剌部人阿里帕的沙拥立为汗,举兵反对丞相加秃丁摩
明代云南南甸傣族首领。百夫长刀贡孟之孙。建文三年(1401),祖卒,袭南甸百夫长。永乐五年(1407),入贡方物马匹,钦命升任腾冲千户所(治今云南腾冲县)千夫长兼试千户。请照湾甸州刀景发例,另立衙署,
见“赫哲族”(2422页)。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敦煌及新疆米兰等地发现的唐代吐蕃文献。又称敦煌本吐蕃历史文献、吐蕃历史文书。其中多数是佛教抄本佛经,以大乘无量寿经为最多,另有关于田亩、文学、历算、卜文及编年史、绘画、医书等文献。字体已有行、楷之分,
即“纳合椿年”(1272页)。
1514—?明代蒙古右翼阿苏特及永谢布领主。全称博迪达喇鄂特罕台吉,汉文史籍作我托汉卜只剌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六子。少年时即立志剿灭其叔乌巴繖察之子阿济、实喇兄弟,占据其
?—723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郁于、郁干、李郁干。出自大贺氏族。前首领※娑固(李娑固)从父弟。开元八年(720)契丹内讧,堂兄娑固为军事首领、静析军副使可突于(一作可突干)所杀,即被可突于推为
见“滇越”(2401页)。
①自治州名。在四川省西部。与云南、西藏自治区、青海相邻。古为羌戎之地,唐、宋属吐蕃,元之朵甘思地,明之朵甘卫地,清为孔撒、麻书白利三土司地,清末置川边道,1914年属川边特别区,后复改道。1935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