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战国时期中山国国王陵园葬域平面示意图。中山王生前命相邦司马赒主持建造王陵,事先将设计平面图制成此铜板。铜板长94厘米、宽48厘米、厚约1厘米。其背面有一对铺首,正面是一
简称“卫拉特法典”。蒙古语称之为“察津·必扯克”(法典、法律文献之意)。明崇祯十三年(清崇德五年,1640),巴图尔珲台吉、札萨克图汗等召集卫拉特、喀尔喀各部封建主会盟塔尔巴哈台(今塔城。一说会盟于札
见“盆奴里国”(1706页)。
?—444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太宗明元帝※拓跋嗣次子,母慕容氏。少有才干,为父钟爱。泰常七年(422),封乐平王,拜车骑大将军,改骠骑大将军。太延元年(435),与镇东大将军徒河屈垣率军4万伐北燕,
?—1769清代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姓巴鲁特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前锋派往金川军营。十四年撤回,授前锋校。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二十三年(1758),随将军兆惠征小和
?—前60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壶衍鞮单于弟。原为匈奴左贤王。宣帝地节二年(前68),兄死,嗣立。时匈奴遭大饥荒,人、畜死者十之六七。其属部西嗕部南下附汉。三年,闻车师王附汉,引兵击之,遭汉侍郎郑吉
土家族婚姻习俗。每逢一年一度女儿盛会时,青年男女身着盛装,聚集赶场,寻觅意中人。因女子参加者众,故名。盛行于湖北恩施、鹤峰、宣恩三县相邻地区。集会日期各地不同,有农历五月初三,七月十二或八月十五之别。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莫拉定,庄园在上部墨竹地区。家族成员拉定巴于乾隆九年(1744)任堆噶本;帕莫拉定巴十八年(1753)为吉隆宗本。拉定巴子于三十四年(1769)被选为工布珠拉活佛转世
即“牌租阿巴特”(2250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