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左六十四屯
见“江东六十四屯”(885页)。
见“江东六十四屯”(885页)。
书名。清代溆浦严如煜撰。1卷。以《苗防备览》书首13幅图与一些资料合刻而成,内有《抚苗录》(附沿边营汛路程)及《新抚苗寨路程》等。有一定参考价值。
宋朝边将。党项羌族。延州金明(今陕西安塞县)人。※李继周子。仕宋,官殿直,诏管勾部族事。宋天禧四年(1020),任金明县都监,会党项李德明属部宥州羌腊儿劫掠延州熟户门嵬族,率兵击之,斩腊儿,夺马300
即“汪古”(1120页)。
见“葛称哥卫”(2184页)。
1884—1960近代西北军事将领。字子寅。甘肃临夏人。回族。马福禄之子,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任西宁镇矿务马队队官,兼理蒙古事宜。1912年秋,随马福祥驻宁夏。历任后套统领,新军司令。因清剿哥
官名。满语音译, “苏喇”意为“松散”,“昂邦”意为“大臣”,即清代所设的散秩大臣。充皇帝侍卫官,从二品,列为八旗世职官之一。多以品秩不一的勋旧大臣之子孙充任,后亦以八旗世爵中公、侯、伯兼授。盖出于欲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岭南西瓯人。汉初为桂林监,役属南越国。武帝时南越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伏波、楼船等将军奉命率师从水、陆两路征伐南越。他告谕瓯、骆40万众附汉,被封湘城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