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前西藏大农奴主索康、赤江、夏格巴等合股兼营的买办商号名,设于印度噶伦堡和拉萨。专营从印度进口茶叶、呢绒、布疋、绸缎、珊瑚珠宝,从西藏出口羊毛、皮张和珍贵药材等。享有免交进出口税等特权。
见“巴达哈伤”(414页)。
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一译额呼里、额尔类、额勒里纳拉里。※阿布尔海里汗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率兵万余往吹河地方,谋结纳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萨尔图根巴图尔等劫掠土尔扈特台吉舍楞,未
即“乞颜”(122页)。
苗民起义遗址。位于湖南保靖县境内。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民起义时,以此作为重要阵地。以石筑成,有城墙3道,极为坚固,义军曾屡于此抵御和出击清军。城内尚有当年起义军制作火药的碓、磨等遗物。相传有苗族英雄腊乙
突厥语qoshbegi~qushbigi音译。阔什(qosh ~ qowush),意为“大本营”,别吉(begi)意为“首领”、“官人”,两者组合成词,意为“大本营长官”。※叶尔羌汗国时期担任这一官职
?—1022宋代云南大理国第七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素英子。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父卒,继王位。翌年,改元明启。七年(1014),派兵进攻交州(在今越南境),兵败。《滇云历年传》云: “
元代历朝皇帝即位之始赐给帝师的诏书。元世祖始尊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帝师,嗣后历朝皇帝例尊乌思藏高僧一人为帝师,遂成定制。藏文史籍载元世祖赐帝师之诏为“珍珠诏书”;汉文史籍载每帝即位必敕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
见“五溪”(262页)、 “无溪”(244页)。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