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社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
台湾高山族聚落组织。参见“社”(1170页)。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奉命率500余人使魏朝献。此庞大使团之行,似与勿吉背魏西逐夫余事有关,以窥察魏之对策。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之一。※滇良子,※滇吾弟。时该部势盛,雄于诸羌。东汉中元二年(公元57年),随滇吾率步骑5千攻汉陇西(治今甘肃临洮)诸塞,败陇西太守刘盱于枪罕(今甘肃临夏)、允街(今甘肃永登南),继败
唐时西域康国王,又作笃娑钵提。月氏人,王族温姓。万岁通天年间(696—697),武则天封其为康国王,拜左骁卫大将军。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即“札剌儿”(433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乌兰温都山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塔奇勒噶图山接本部左翼中前旗界,南至阿尔图山接本部中末右旗界,北至哈喇莽赉山接本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
藏语音译。西藏亚谿贵族家族之一。始于十三世达赖喇嘛之父土噶仁青,以子荫由达布地方朗顿村农民跻身贵族行列,封公爵。光绪十四年(1888)长子顿珠多吉袭公爵,次子罗桑扎巴,僧官,后入赘珠巴家族;三子强巴南
即“马訾水”(179页)。
书名。近人张维(字鸿汀,甘肃临洮人)编撰,民国十五年(1926),陇右乐善书局印行。正文20卷、附表3卷、序录1卷、卷首有刘尔炘序。卷1—2为帝纪(伏羲氏、女娲氏等);卷3—18为列传(孔门三子、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