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师徒相传,系由男性充任。为群众念经驱鬼和开路送魂等迷信活动
汉代地名。约在今内蒙古百灵庙北。原为汉将所筑,将亡,其妻范夫人率余众卫之,故名。汉武帝征和三年(前90年),贰师将军李广利兵败该地,降匈奴。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之一。干崖宣抚使※刀怕举之弟。万历(1573—1620)初,兄卒,嫂罕氏之兄木邦宣慰罕拔附缅王莽瑞体,召其袭职,以臣缅,且许以妹。拒不受,举兵与罕拔战。以缅兵10万骤临,退守永昌。
?—174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西藏阿里地区贵族,后藏阿里总管※噶锡鼐策丹扎喜子,首席噶伦康济鼐之侄。雍正七年(1729),袭父头等台吉爵。九年(1731),献方物,世宗以其为朝廷出力,办事甚妥,
1861—1911清末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托忒克氏。字午桥,号匋斋。由荫生中举人,后为郎中。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直隶霸昌道。因上《劝善歌》标榜维新,被光绪帝赏识,擢任陕西布政使,护理巡抚。二十
哈萨克族习俗。又译迟勒迭哈那。意为“诞生礼”。哈萨克人认为生小孩不仅是一家一户的喜事,也是整个阿吾勒(又译阿乌尔)的喜事,故在孩子诞生的当天晚上(一说二三天内)便要举行庆贺礼,左邻右舍妇女纷纷携带“葵
蒙古族投掷器具。蒙古语音译,意为“投掷”。起源于1300多年前,是北方游牧、狩猎民族在狩猎中创制的工具和武器,用以狩猎和作战。平时用以锻炼身体和提高投掷技术。后来发展为蒙古族的传统运动项目。其形状如镰
见“答儿麻失里”(2240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