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瑶
见“坳瑶”(1291页)。
见“坳瑶”(1291页)。
珞巴族对调解人的称谓。又作根东、格杭杜、布胡特。一般自然形成,亦有推举产生。由有德才、机智勇敢、阅历资深、精明强干、能言善辩、办事公正,并享有威望的男性或少数女性充任。调解村寨或氏族内外的纠纷,受人尊
门巴族翻地的木制工具。门巴语音译,意为“翻土器”。用质地坚硬的青杠木制成,其形略似我国南方农民使用的踏犁。全长170厘米,最粗直径10厘米,下端削成正面平滑,背部圆凸起脊的尖锥。距尖端约60厘米处,用
见“和鄂尔勒克”(1450页)。
清太宗皇太极年号。1636—1643年,凡8年。
1683—1741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十子。康熙四十八年(1709)十月,封敦郡王。五十七年,受命管理正黄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因与允禟、允禵附和允禩谋帝位,为世宗胤禛所恶。雍
?—1202金大臣。本名达哥。女真族。唐括氏。太傅阿里子。娶世宗第四女吴国公主,授驸马都尉,充奉御,特授拱卫直副都指挥使,累官刑部侍郎。以擅离职守,降为德州防御使。升顺天军节度使,移镇横海。后历任左宣
元代驿站名。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道上的驿站之一。蒙古语称“失八儿秃”,意为“有泥淖”。在今河北沽源县南10余里处。南接偏岭站,北按察罕脑儿站。其地有驿、邮亭、巡检司,住
元明哈尼族土司。旧为七溪、溪处甸部。元初归附后,合思他(陀)、伴溪、七溪三部立斡泥路。后为溪处甸副万户。明初改为长官司。据正德《云南志》卷四载,该司旧七溪、溪处甸部,本部,后头人官桂兄弟分为3部,溪处
我国维吾尔族使用的拼音文字。历史上维吾尔族曾使用过突厥文和回鹘文。公元10—11世纪,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新疆地区的传播,维吾尔族逐渐放弃了回鹘文而改用阿拉伯字母来拼写自己的语言。最初借用了全部阿拉伯文
明朝制定的明蒙互市法规。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宣府、大同至甘肃边塞开设十余处马市。为确保互市的顺利进行,明朝特制订此法规,令边臣执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