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1940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地下工作者。内蒙古土默特旗滕家营村人。蒙古族。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9年受中共绥远省委派遣,深入敌占区宣传抗日,打入国民党部队,以宪兵队少校参谋的身份为掩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1885—1957辛亥革命志士。字青山。湖北谷城县人。回族。青年时,因家贫入新军,驻防陕西,任二标一营左队正目,后升什长。并参加秘密反清组织哥老会。1910年7月,西安光复前,参加在大雁塔召开的同盟会
※西羌的一支。居湟水流域。东汉章和元年(87),与烧何、当煎等羌解仇交质结盟,因护羌校尉张纡毒杀烧当羌首领迷吾,起兵支援迷吾子迷唐讨伐复仇。永初元年(107),西羌大起义爆发,积极参加。元初四年(11
①见“不欲鲁罕”(270页)②见“梅禄”(1979页)。
辽道宗时大臣。契丹族。国舅少父房之后。咸雍年间入仕,为牌印郎君。大康三年(1077),为诬害皇太子耶律濬,受权臣枢密使耶律乙辛遣,向道宗伪供,诈称参预耶律撒剌等谋,欲立太子。致使太子被囚,受害。是年七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职官名。类似顾问。清初随各部院而设,备充议事之需。秩四品。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清太宗皇太极始设吏、礼、户、兵、刑、工6部,各设满、蒙、汉承政、参政,各以贝勒1人主管部务,其下各置此职以佐之。
高昌国王麹坚年号。531—548年,凡18年。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