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康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时,充分表达意见,议后,书写成文,盖印,以示共同遵守,然后鸣放火枪庆贺,杀牛宰鸡,共同畅饮。一般5年举行1次。遇特殊情况可由主持者临时召集,增减议定内容。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时,充分表达意见,议后,书写成文,盖印,以示共同遵守,然后鸣放火枪庆贺,杀牛宰鸡,共同畅饮。一般5年举行1次。遇特殊情况可由主持者临时召集,增减议定内容。
明代哈密头领。又译作马马火者。永乐四年(1406),明廷建哈密卫,任指挥。翌年,至京贡马,赐以钞币。
以生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鼻骨德部落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
约1573—1658明末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和经师。名涯,以字行,别署“真回老人”。金陵(今南京市)人。回族。先祖天方(今阿拉伯)人。明洪武(1368—1398)年间,因朝贡至京(今南京),在钦天监任职
蒙古族投掷器具。蒙古语音译,意为“投掷”。起源于1300多年前,是北方游牧、狩猎民族在狩猎中创制的工具和武器,用以狩猎和作战。平时用以锻炼身体和提高投掷技术。后来发展为蒙古族的传统运动项目。其形状如镰
书名。今佚,作者、卷数不详。金时,高丽所进。从书名推测应为辽人著作。《辽史·兵卫志下》谓“又得高丽《大辽事迹》,载东境戍兵,以备高丽、女直等国,见其守国规模,布置简要,举一可知三边矣。”《辽史·历象志
?—1784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策伯克多尔济之弟。初率部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与兄随渥巴锡东返祖邦,受清廷封一等台吉。四十三年(1778),兄策伯克多尔
见“契丹文字”(1565页)。
见“阿里三围”(1223页)。
清初投附清军的俄罗斯兵。来源主要有二:一是自愿附清俄人;一是在雅克萨战役中被俘的俄军。总数约近百人。被编入满洲镶黄旗第4参领第17佐领,被置于东直门内胡家圈胡同,大都享有优厚物质待遇,分获四品至七品官
古代苗民部落首领。亦称驩朱、驩兜、兜、吺、丹朱。其所统称驩头国,为※三苗部落联盟的一支。分布于今湖南、江西北部地区。尧时,曾参加与三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