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长
汉西域诸国官名。位在王、侯、将、都尉、君之下。主司传译与奉使。一国中少则1人,多则4人。又,汉黄门中亦设有此官。
汉西域诸国官名。位在王、侯、将、都尉、君之下。主司传译与奉使。一国中少则1人,多则4人。又,汉黄门中亦设有此官。
参见“僾尼”(2249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世人”,意为“异姓人”、“异族人”。在古代蒙古社会,凡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各斡孛黑(氏族),属同一“牙孙”(骨、族系),互为亲族,彼此不能通婚,一切异氏族人均称“札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最高官员之一,职位在大军将之下,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
宋代少数民族名。又称羁縻十州五囤蛮。庆历(1041—1048)初,泸州(治今四川泸州市区)上言:“管下溪洞十州,有唐及本朝所赐州额,今乌蛮王子得盖居其地。部族最盛,旁有旧姚州,废已久,得盖愿得州名以长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西部疏榆谷(今新疆巴里坤湖附近)。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00余,口2000余,兵799。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各1人。居民“庐帐而居,逐水草,颇知田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至元四年(1267),世祖忽必烈第五子忽哥赤始封,授驼纽金镀银印,一说次年改赐驼纽金印。子也先帖木儿于十七年袭封。后西平王粤鲁赤子老的及忽哥赤裔阿鲁等袭封。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清代至民国年间蒙古地区著名旅蒙商号之一。与※大盛魁、※元盛德合称为归化城(今呼和浩特)“三大号”。其成立晚于大盛魁数年。自康熙(1662—1722)年间起,约有200余年的历史。由郭、范、马三姓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