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王
即“屠耆王”(2133页)。
即“屠耆王”(2133页)。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精通《古兰经》及阿拉伯文、波斯文、与当时著名写经家※万景和交深,切磋书法,并常为天津各寺书丹匾额。尤善攒棉为笔,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百姓向土司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义务是跟随土司、头人外出,为其做饭、放马、备鞍等。头人派此差,只有他给土司当差时才有。一般支差时间为15天。此差分为“日格溪”(远的)
见“脱罗”(2079页)。
?—540北魏大臣。字洪达。柔然王室后裔。河南洛阳人。其高祖为柔然君主次子(人名不详),率部投北魏,赐爵高昌王,仕至司徒公。以后世代仕魏,改郁久闾氏为闾氏。本人尚太尉咸阳王元禧之女元仲英公主。文武兼资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法河卫,并说清代法河有二:一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60余里入松花江;一在吉林城南400余里入辉发河。
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正三品,位列副都统下、协领上。东北设此官者有黑龙江将军兼辖之呼兰,盛京将军兼辖之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开原、辽阳、复州、金州、岫岩、凤凰城、
见“耶律马五”(1307页)。
即“完颜永中”(1150页)。
明代云南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起事。云南三司请发兵捕之,朝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通事段保等往谕,遂归服,遣散其众,民得安居。
公元5—10世纪使用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一带的一种古代文字。由于人们认为古代于阗是塞族人居住的地区,所以又称于阗文为“于阗塞文”。用这种文字记录的语言被称为“于阗语”或“于阗塞语”,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