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河
见“药杀水”(1603页)。
见“药杀水”(1603页)。
书名。明金幼孜(1368—1431)撰。1卷。幼孜本名善,以字行,新淦(今江西新干)人。建文二年(1400)进士,授户部给事中。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十七日成祖北征瓦剌答里巴、马哈木等,至八月初一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1285—1347元朝大臣。蒙古蔑儿乞氏。谨只儿之子,中书右丞相※伯颜弟。初扈从武宗,继侍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于潜邸,任典用太监。仁宗延祐至英宗至治年间,历任吏部郎中、侍郎、兵部尚书、典瑞院使,迁大都
蒙古部名。清代史籍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族系的称呼。参见“乌讷恩素珠克图盟”(354页)。
约1630—1710清代伊斯兰教经师。本汉族,姓魏,字元都,祖籍辰州(今湖南沅陵县)。明清之际,西北回族将领马蛟麟部将舍应举(回族)驻守辰州,收其为义子,归皈伊斯兰教,改名舍起灵(或起云),字蕴善,自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稍瓦只”,又译作“稍瓦直”,辽景宗※彰愍宫一抹里名“尼母曷烈稍瓦直”,承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见“耶律隆庆”(1320页)。
见“宰赛”(1949页)。
即“颉利可汗”(21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