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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典赤·忽辛

?—1310

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赡思丁第三子。至元(1264—1274)初,以世臣子充宿卫,获忽必烈赏识。十四年(1277),任兵部郎中。次年,出为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后历任云南诸路、陕西道转运使、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南京总管、两浙盐运使等职。大德元年(1297),任云南行省右丞,任内,破除宗王阻挠、整治弊政,裁减王府宿卫名额,严格控制军粮发放,整顿赋税,严惩贪官,大兴文风,遍设庙学,对土官采取羁縻策略,取得良好效果。五年(1301),遣使说服缅王,改善与缅关系。八年(1304),任四川行省左丞,改江浙行省左丞。武宗至大元年(1308),任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拜荣禄大夫。次年,以母老谢职归养。卒,追封雍国公,谥忠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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