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举派
见“噶举派”(2500页)。
见“噶举派”(2500页)。
?—1654清朝大臣、史学家。回族。山东掖县人。兵部侍郎张忻之子。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选庶吉士。李自成农民军入京师(今北京),与父降。清顺治二年(1645),为山东巡抚方大猷荐举,召至京师为
即“桂娄部”(1802页)。
?—1872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台拱(今台江)人。苗族。咸丰元年至三年(1851—1853),台拱地区连遭水、旱、虫灾,粮食歉收,而租赋不减,激起苗民不满。三年,与苗民※九松率台拱、黎平、古州
参见“衮布”(2091页)。
河流名。蒙古语意为黄水。也称白渠水。位于内蒙古中部,发源于凉城县蛮汉山,流经呼和浩特,入土默特左旗,汇于大黑河。明清时期为蒙古土默特游牧之地。
僧官名。明清时在藏族地区府一级封授管理僧众、土民的当地僧人首领为僧纲,颁给印信、敕命,秩从九品,准世袭。以例进贡。清代有垂巴寺僧纲、著洛寺僧纲等,隶僧录司。
见“达鲁花赤”(734页)。
满汉语合称。“阿敦”意为“牧群”;※侍卫(属官员),从侍卫处拨出,初隶阿敦衙门,后隶上驷院。后金(1616—1635)时代,称“阿敦虾”(※虾即侍卫)。参见“阿敦”(1198页)。
北魏明帝时,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激化,边疆地区不断发生起义。正光五年(524)六月,魏秦州刺史李彦因“政刑残虐”,被城人薛珍等所杀,众推羌人莫折太提为领袖。太提自称秦王,遣卜朝(胡)攻高平,杀魏镇将赫连
明朝授予灵藏地方(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东南部)藏族政教首领的封号。永乐四年(1406),其僧著思巴儿监藏遣使入朝进贡,命其为灌顶国师。五年,封为赞善王,国师如故,赐金印、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