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离
见“郭不离”(1903页)。
见“郭不离”(1903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正七年(1347)正月,以阅老丫等蛮归降,立老丫耿涑路军民总管府。治所在今云南景洪县北整董。明洪武十五年(1382)废。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葬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一带。蒙古语,意谓“坐棺”。凡地位较高台吉逝世,须以棺收殓,使坐其中,施行火葬。尸体焚化后,检其骨灰,用布包好,或以瓦罐盛之,存放于定远营内南北2寺,或择
彝语音译。意为“谚语”。彝族人民在千百年中,总结生产和生活实践经验,得出一些公认的道理,成为社会舆论所依据的准则。内容以自然界的万物及人类自身,比喻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事理。如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它形成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藏语音译。旧时西藏地方政府给各领主分封土地时发给的文诰。得由地方政权派官员会同当地有关人员察看地界,在文诰上写明属何人占有,四至界限等等。倘此后与邻近领主发生纠纷,即以此为凭断决。这是封地文书中效力最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土司名。明置。成化十二年(1476),播州宣慰使司夭坝干53寨苗民举事,※重安长官司湾溪等寨苗民响应。明廷派都御史张瓒协助播州宣慰使杨辉镇剿。后改湾溪为安宁,置宣抚司。杨辉以嫡子杨爱为宣抚使。杨辉死,
见“耨里思”(2540页)。
见“建平蛮”(1542页)。
见“叶克书”(5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