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顶回子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建筑装饰工艺。元末明初出现于甘肃河州(今临夏)回族屯居地区、风格独特的砖雕工艺技术。在甘、宁、青地区久负盛名。多应用于清真寺、拱北(伊斯兰教圣徒之墓)和住宅等建筑物的影壁、障壁、门楼、券门、墀头、脊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
又称通古斯-满语族,通古斯语族。阿尔泰语系的语族之一。包括中国境内的满语、锡伯语、赫哲语、鄂伦春语、鄂温克语和在历史上使用过的女真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那乃语、乌利奇语、奥
元朝铜钱之一种。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二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至大银钞一分。依古
见“巴哼”(405页)。
民主改革前西藏政教领袖班禅管理※扎什仑布寺与所属分寺、庄田及属民政教事务的机构。原名“囊玛康”,意“侍从室”。由其管膳食、起居、供奉之诸※堪布组成。清雍正六年(1728),清帝将西藏的拉孜、昂仁、彭错
见“萧挞凛”(1997页)。
见“者样军民长官司”(1349页)。
元代宫廷饮料。对“黑马湩”(蒙语“哈剌忽迷思”)的雅称。其制比一般马湩精细,取马乳,经发酵,搅动七八日之后方成,味甘,色清(一般马膻则色白而浊,味稍酸而膻)。供贵族、领主饮用。元代被列入“八珍”,用于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