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逾输
见“墨特勤”(2509页)。
见“墨特勤”(2509页)。
官名。战国时称主客,秦及汉初称典客,为九卿之一。主司外宾及少数民族事务。汉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武帝以后称大鸿胪。其属官有行人、译官等。隋唐时设有典客署,属鸿胪寺。
藏语称“米波”或“米泼”,意为“人租”。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凡不种领主庄园份地的※差巴、※差若、※谿卡囊生,因不能直接为领主支差和乌拉,从15岁至60岁每年需向所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
①清末宋景诗(1842—?,山东堂邑人)所领导的农民武装。 ②清末刘永福(1837—1917)领导的壮汉农民武装。永福,字渊亭,本名业,广西上思人,初为壮族农民军首领延陵王吴陵云、吴亚忠部将。清同治七
见“甫河卫”(1047页)。
清代准噶尔部侵扰西藏战役之一。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妾阿拉布坦借口送婿噶尔丹丹衷(拉藏汗子)及女博托洛克返藏,遣大策凌敦多布率兵6千袭击西藏。拉藏汗与眷属、大臣正避暑于达木,令噶伦颇罗鼐
即“兀林答”(108页)。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元末明初四川马湖地区土官。彝族。元末为马湖路(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总管。明洪武四年(1371)冬,遣子安仁进京朝觐,归附。太祖命改马湖路为马湖府,授其为土知府。子孙准世袭。辖有泥溪、平夷、蛮夷、沐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