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喇楚勒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为“喀什噶尔属境”。帕米尔高原“八帕”之一,即今阿尔楚尔帕米尔(阿里丘尔谷地,原中苏待议地区)。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副将军富德追大、小和卓至此,剿敌4000余人。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为“喀什噶尔属境”。帕米尔高原“八帕”之一,即今阿尔楚尔帕米尔(阿里丘尔谷地,原中苏待议地区)。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副将军富德追大、小和卓至此,剿敌4000余人。
见“赕”(2219页)。
古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今甘肃岷县。隋大业(605—618)初废。唐武德元年(618)复置。四年(621),为总管府,管岷、宕、洮、叠、旭5州。八年(625),吐谷浑入扰此州,并请与唐互市于承风岭。贞观
明代藏区地名。又译作下隆卜、下隆布、下陇卜。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流域之结古乡。宣德二年(1427),其首领奉朝命护送、照料明使乌思藏之太监侯显过境。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尔和扎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诺尔布附罗卜藏丹津叛,旋悔罪归清,获宥。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见“唐括部”(1924页)。
北魏初期一种地方基层治理之制。首从代京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古城)开始,后推行全国。十六国时,黄河流域豪强多据坞壁自守,聚族而居。北魏初期,被整族迁到京畿,河北地区或留居原地。通过计口授田,仍拥有许多土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
见“玉素布”(476页)。
即“讷都六设”(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