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得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佃却不普遍。缺地户只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便可开种,土地所有者一般不会拒绝,且不收任何报酬。偶有借地者送给土地所有者一些烟、酒等物,但不成定规。
亦作苏弘。越人。原为南越国校尉司马。元鼎五年(前112),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反汉。武帝遣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帅师征伐南越。率越部属降汉,以原官隶汉伏波将军路博德。后因擒获南越王赵建德有功,
?——1723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一等侯伊尔德之孙。顺治十八年(1661),袭一等侯爵,授散秩大臣。康熙十九年(1680),擢正黄旗蒙古都统。二十一年,调正黄旗满洲都统。二十七年(168
①(?—169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初任笔帖式,累迁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经议政大臣等疏荐,练习部务。“三藩”叛后,专司军机文檄。以勤劳详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二十年,擢光禄寺卿
书名。有关改土归流之论著。1卷。清王履阶(南汇,今属上海人,汉族)撰。内容力陈改土归流的五大理由:一曰以扩大统治区域;二曰以利用苗区木材;三曰以利开发苗区矿产;四曰以利抚绥“顽苗”;五曰以利潜移默化,
参见“抛绣球”(1058页)。
见“麻达葛山”(2099页)。
书名。又名《吉林统志》。清萨英额(满洲正黄族人,字吉夫)撰。10卷。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一作六年)。作者道光年间在吉林将军衙门任职,受将军富俊之委撰。其在自序中言:“天下府州县莫不有志,盛京有通
北魏末年六镇起义首领鲜卑人万俟丑奴年号。528—530年,凡3年。唐朝避讳,各书均作“神兽”。
撒拉族早期猎具。俗称“炮挂”。制作简单:将一条羊毛绳对折约一臂长,中间对折处缝一块10厘米长短的扁圆形厚布,或用细羊毛线编织成。使用时,将石块放置布上,挥臂使劲旋转羊毛绳,至一定转速,猛然松开羊毛绳的
见“噶锡哇”(25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