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朋
见“阿波”(1193页)。
见“阿波”(1193页)。
495—537北魏、西魏大臣。字法寿。先世属高车(敕勒)斛斯部,为莫弗大人,归北魏后以部为氏。初居代北,广牧富昌(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南)人。左牧令斛斯敦子。以河西不宁,携家投尔朱荣,任都督府铠曹参军。
即“厄鲁特”(196页)。
1918—1968民国时期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三十三世孙,札萨克※官布札布之子。信奉佛教。继承王位时,其叔父之子阿拉木斯贝子,于北京雇用三百人组成武装,回敖汉旗王府,以武力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大德三年(1299),世祖弟阿里不哥子玉木忽儿受封。
见“阿吾勒”(1207页)。
辽代官吏的临时任命状。辽代对契丹人和汉人实行两元的统治方法。皇帝平时不居首都,一年四季各有※捺钵。契丹人的事务,皇帝于驻跸处就地办理。汉人的事务,用皇帝的名义委中书省在首都代行。除拜官吏第一步则止行堂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普光寺”。在甘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青海东科尔寺属寺之一。为肃南著名的格鲁派寺院。相传此寺马蹄殿青石板上有马蹄印迹,故名。系藏族部落马蹄十四族所建,并由十四族供养。全寺包括金塔寺、千佛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1227—1281元朝大将。又译阿述。兀良哈氏。蒙古国开国功臣※速不台孙,都元帅※兀良合台子。以智勇著称。宪宗(1251—1259年在位)初期,随父征西南夷,平大理,破白蛮、乌蛮诸部,降安南,皆有战功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